各县(市、区)教育局、教育工会,市直各单位(学校)、各有关学校:
为进一步倡导文明风尚,大力弘扬“最美”精神,宣传人民教师爱岗敬业、严谨治学、无私奉献的高尚师德和感人事迹,努力培养一支“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知识、有仁爱之心”的教师队伍,决定组织开展2020年金华市“最美教师”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在职在编一线教师。学校领导原则上不参加评选。
二、评选条件
1.品德高尚、爱岗敬业。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
2.立德树人、无私奉献。坚持育人为本,关心关爱学生,努力培养学生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良好的思想品德。在融洽师生关系、增强师生感情、创造温馨和谐学习环境等方面有感人事迹,在同行中具有较高的威望,受到师生的普遍赞誉。
3.扎根一线、事迹突出。从事教育教学一线工作5年以上,师德事迹真实、突出、感人,无违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言行。
4.有下列情形影响教师形象的,不予推荐评选或取消候选人资格: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违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违反学校管理制度,情节较严重的;有违规办班、违规带生、有偿家教、有偿补课,经查实的;有其它违纪违规、违反道德规范等行为的。
三、评选名额
评选出金华市“最美教师”12名及提名奖获得者12名。同时评选市直“最美教师”及提名奖获得者各5名。
四、组织领导
成立由市教育局局长楼伟民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组员的推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活动的组织领导和推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人事处,负责具体工作。
五、评选程序
1.基层推荐。各县(市、区)教育局按分配名额组织推荐;市直单位(学校)、各有关学校每校各推荐1名,经市教育局、市教育工会组织联评后确定3名候选人参加全市联评。推荐工作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并公示。
2.大力宣传。各地各校要把学习宣传“最美教师”贯穿于活动始终,在报刊、网络等媒体上宣传“最美教师” 推荐人选的先进事迹和高尚品德。
3.组织评审。组织专家评审,评出市“最美教师”候选人24名、市直“最美教师”候选人10名。
4.研究审定。市教育局党委研究确定12名金华市“最美教师”和12名金华市“最美教师”提名奖获得者;5名市直“最美教师”和5名市直“最美教师”提名奖获得者。
5.进行公示。将候选人名单在金华教育网公示,接受公众评议监督。
六、表彰与宣传
评选结束后,予以通报表彰,并在有关媒体宣传“最美教师”先进事迹,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争做“最美教师”的浓厚氛围。
请各县(市、区)、各单位于2020年5月15日前将推荐人选材料报市教育局人事处,材料包括:《金华市“最美教师”申报表》及详细事迹材料(2000字)一式10份;电子版照片2张(一张标准照,两寸免冠;一张生活照,500K以内);辅助材料1份(获奖证书等有关材料复印件)。同时报送《金华市“最美教师”申报表》和《金华市“最美教师”推荐汇总》电子文档。如有不明事宜,请与市教育局人事处联系,联系人:滕美华,电话:82469795,邮箱:77989775@qq.com。
附件:1.金华市“最美教师”推荐名额分配表
2.金华市“最美教师”申报表
3.金华市“最美教师”推荐汇总
金华市教育局 金华市教育工会
2020年4月20日
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金华市“最美教师”评选活动的通知(全文及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