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家政服务业协会、各家政企业:

根据《省商务厅、省财政厅转发商务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支持家政服务业信用体系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浙商务联发便函【2019】7号)、《金华市家政服务业中央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方案》文件精神,现组织家政服务业中央发展专项资金第二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标准

1、鼓励家政企业及所属家政服务人员参与家政诚信体系建设。对家政企业、家政服务人员在商务部业务平台建立信用档案,同时家政企业所属家政服务人员持有金华市家政服务业协会颁发的《金华市家政服务人员居家上门服务证》,给予家政企业按每人100元的标准进行补助。市家政服务业协会负责审核企业上报商务部信用信息平台资料的合规性、完整性、真实性,每审核合格、上报1名家政服务员信息资料,给予协会10元的补助。

2、鼓励家政企业加大信用信息化建设投入。对家政协会及家政企业自建或与第三方合作建设的家政信用信息平台,加强信息化改造,不断丰富家政服务人员信用记录和应用场景,创新开展信用服务,承担商务部门布置下达的相关家政行业工作任务,经验收合格后,给予家政协会和家政企业平台建设费用50%的补助,每家最高不超过5万元。

二、企业需提供相关材料

(一)鼓励家政企业及所属家政服务人员参与家政诚信体系建设。

1、企业登记注册商务部信用平台截图资料;

2、所属家政服务从业人员登记注册商务部信用平台截图资料;

3、金华市家政服务业协会颁发的《居家上门服务证》复印件;

4、企业人员数量以2019年12月17日至今新增进行统计,不得重复。

5、市家政服务业协会审核费以发文截止日商务部信用信息平台登记注册的全市家政服务员数量为核定依据。

(二)鼓励家政企业加大信用信息化建设投入。

1、家政企业信用信息平台基本情况,包括平台建设合同、投资金额组成、平台管理功能、平台成效;

2、家政服务人员信用信息库资料;

3、平台建设投入相关软硬件支出及银行转账票据。

4、适用时间: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已经实施并完成的项目。

三、 申报时间及要求

1.第一条政策无需企业申报,由市家政服务业协会负责提供;

2.企业在申报第二条政策时,需签订家政服务业中央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承诺书,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合法,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如发现企业提供的资料有伪造行为的,一律取消补助资格。

3.以上各条政策兑现,各企业须提供企业(单位)对公账号。

4.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23日。

附件:家政服务业中央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承诺书

联系人:

市商务局: 楼坚慧  82338939,张作艺82309323;

家政协会: 沈文娟   82379020。

 

                           金华市商务局

                          2020年5月11日

 

 

 

 

 

附件

家政服务业中央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承诺书

 

市商务局:

本年度申报的          项目,本单位郑重承诺如下:

    一、本单位所提供的所有材料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完整。对因申报材料不真实、准确、完整所引起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责任。

    二、项目申报和实施管理严格按照金华市商务局关于家政服务业中央发展专项资金的申报通知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三、若违背以上承诺,我们自愿承担相关责任。

 

项目申报单位(盖章)

 

 

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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