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局,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金义新区新城建设指挥部科教产业部:
现将《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2021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精神,结合以下要求,做好有关工作:
一、项目类型
(一)竞争性项目。包括“基于国产芯片的能力开放智能摄像机研发及应用”等213个专题(详见申报指南)。26县绿色技术研发应用项目重点支持各地大力发展高效生态农业、生态工业和现代服务业,原则上按指南专题所列产业领域由各县(市、区)、开发主体推荐组织申报,其他产业领域应由申报单位作出说明。各县(市、区)、开发主体推荐数不得超过6项。
(二)择优委托项目。包括“基于区块链技术的数据智能中台研究”等61个专题(详见附件1)。各县(市、区)、开发主体限额推荐2项。
二、申报流程和时间安排
(一)网络申报。登录浙江省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服务地点切换为“浙江省”,选择“个人服务”,部门导航中选择“省科技厅”,选择办事事项中的“省级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管理”,点击“在线办理”。
(二)申报管理。各县(市、区)、开发主体科技部门应当强化主动服务,对申请人和申报单位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核。项目申请单位应承诺本次申报项目的主要研发内容未获国家和省级有关部门立项支持,避免重复立项、重复支持。
(三)材料报送及时间要求。为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本次申报材料均通过系统上传,无需报送纸质材料。各县(市、区)、开发主体科技部门应积极组织申报,经审核、汇总、排序后,将项目推荐汇总表(详见附件)盖章扫描件于7月30日下午17:30前报市科技局,市科技局将根据申报情况,组织专家评审后择优推荐。
三、其他事项
(一)申报单位、申报人员、申报限额、申报项目等所有条件需符合《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2021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要求。
(二)企业需明确申报竞争性或择优推荐项目类别,同一项目限申报一类,项目不跨类别调剂。
(三)根据《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进一步支持激励国家重大科技项目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优先支持入围项目申报省级项目,对进入国家视频答辩环节、但未获立项支持的项目,如申报省重点研发项目的,不占限额数,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联系人:陈心贝,电话:82270003。
金华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