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委人才办,各县(市、区)科技局、工商联、市场监督管理局、税务局,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根据《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金政发〔2019〕13号)精神,为树立一批重视科技、勇于创新的婺商典范,决定开展第四届“科技婺商”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金华市第四届“科技婺商”评选活动以“创新驱动 人才引

”为主题,树立、宣传婺商创新典型,展示婺商风采,引领转型升级,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快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

二、组织机构

发起单位:市科技局、市委人才办、市工商联、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

承办单位:金华广播电视总台。

媒体支持:金华日报、浙江日报社金华分社、金华晚报、金华新闻网等。

三、评选方案

1. 评选程序:评选活动分启动、推荐、初评、公示、复评、颁奖、后期展示等阶段,时间为8月-12月。

2. 推荐方式:第四届“科技婺商”候选人主要由各县(市、区)、开发主体科技部门会同人才办、工商联、市场监管局、税务局联合推荐,也可由企业自荐。

3. 推荐条件:

1)在金创新创业三年(含)以上的企业家(包括董事长、总经理及持股CEO),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70年1月1日后出生),科技创新意识强,注重知识产权创造、用及保护,重视创新人才培养与创新团队建设。

2)所在企业必须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或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或省级(含)以上知识产权(专利)示范企业。  

3)所在企业发展前景良好,拥有发明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企业2019年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比不低于3%。

4)前一年内,所在企业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违法行为;个人无不良信用记录。

4.“科技婺商”个人及所在企业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支持以下事项:

1)优先推荐省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万人计划、科技新浙商等人才项目。

2)优先支持立项市级科技项目,优先推荐省级(含)以上科技项目。

3)优先支持列入百博入企计划。

4)每年参加1次以上高层次双创学习培训。

5)优先支持科技型企业、研发机构认定等事项。

本届评选在无限金华平台设立“第四届科技婺商”栏目,提供推荐通道。申报表电子档请发至邮箱224153581@qq.com,纸质材料盖章后(一式两份)寄送至:金华市双龙南街828号农科教大楼611办公室,推荐工作至8月31日截止。

联系人:胡彩霞,电话:0579-82107918 ,手机:13757982211。

附件:科技婺商候选人申报表

 

 

 关于开展金华市第四届科技婺商评选活动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