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局,金华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为加快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做好国家科技部验收前期准备工作,根据《金华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2020年县(市、区)科技创新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金市科202024)精神,决定在各县(市、区)、金华开发区推荐申报基础上,择优认定一批金华市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示范点。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创新力强,运行成效较突出的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科技创新平台、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企业及科研机构(团队、组织)等;

2.创新创业示范性强,已总结形成可看、可学、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经验;

3.创新宣传感染力强,有现场、有材料、有讲解,便于考察观摩。

二、申报要求

1.请根据各自的产业发展特色、科技创新工作亮点,精心筛选申报主体,准备申报材料;原则上限各推荐1

2.请填写《金华市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示范点申报表》(附件),由所属县(市、区)、金华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出具推荐函,于20201130日前报送我局。申报表、推荐函均需加盖印章。

对获推荐的金华市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示范点申报单位,我局将于2020年年底左右经评审、公示等程序后予以认定。

联系人:陈心贝  联系电话:82270003

电子邮箱:417878461@qq.com

 

金华市科学技术局

                     2020920

 

附件:tpyrced_关于组织申报金华市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示范点的通知.pdf

 

 

 

 

附件

金华市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示范点申报表

申报单位

 

申报单位地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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