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度职称改革工作的通知》(金市职改办字〔20201号)精神和我市职称评审工作有关规定,现就2020年度全市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中级职称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申报助理研究员的基本条件,原则上参照《浙江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价条件(试行)》(浙人社发〔201569号)文件规定。

(二)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参加新型检测试剂、抗体药物、疫苗、诊疗方案、病毒病原学和流行病学研究等疫情防控科研攻关一线人员等专业技术人员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3 号)享受相关政策优惠。

(三)学历、业绩材料等取得时间截至2020930日,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时间从聘书起聘时间算起,计算至20201231日。

(四)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为申报必备条件。继续教育作为申报的必备条件,请在相关栏目如实填写。申报对象需完成近三年(含本年度)270个学时的继续教育,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54学时。专业课程学时认定由行业主管部门确定。

(五)因工作变动等原因,工作性质、岗位发生变化,在自然科学研究岗位工作满1年,可从其他系列转评自然科学研究系列同级职称。转评满1年后方可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

二、在线申报

(一)通过全省统一的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系统https://zcps.rlsbt.zj.gov.cn)在线填报(用户操作手册可在网站首页下载)。申报信息经单位资格审查,并在本单位公示后提交至金华市自然科学研究人员助理研究员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提交截止时间为1231日,逾期系统关闭。

 

2020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