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各有关企业:

根据《关于印发<金华市高技能人才“金领511”培育计划实施意见>的通知》(金人才领〔2018〕5号)和《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金华市高技能人才“金领511”培育计划实施意见细则(试行)>的通知》(金人社发〔2018〕112号)精神,现就金华市区技师(高级技师)政府津贴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津贴标准。根据文件规定,2018年5月起市区技师(高级技师)政府津贴按技师200元/月、高级技师300元/月的标准发放,同一技能等级津贴累计发放不超过3年。

二、申报条件申领市区技师(高级技师)政府津贴的人员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取得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在市区企业(含婺城区、金东区、开发区企业,不含省部属企业)紧缺职业(工种)(列入金华市区2020年紧缺职业(工种)目录)对口岗位一线工作一年以上;2.参加所在企业社会保险;3.所在企业已实施技能等级津贴制度且本人已享受到企业技能等级津贴;4.职业道德良好,所在企业认可并同意申领津贴。

三、提交材料市区技师(高级技师)政府津贴由本人所在企业负责向市人力社保局申领,企业需提交以下材料:1.津贴申请人员名册(电子版和纸质材料)(附件1);2.津贴申请表(附件2);3.企业实施技能等级津贴制度文件;4.申领人员享受到技能等级津贴证明(申领期内一个月工资单)。上述材料需经企业和个人签字确认并加盖企业公章。

四、申报时限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请于2021年5月底前提出申请(逾期不予受理)。发放名单及数额经审核后在市人力社保局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将津贴拨付到个人的金华市社会保障·市民卡金融账户。

五、有关要求。1.《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金华市高技能人才“金领511”培育计划实施意见细则(试行)>的通知》和《金华市区2020年紧缺职业(工种)目录》等文件可登陆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jinhua.gov.cn/)查阅;2.享受津贴人员的技能等级晋升时,按所在企业聘用情况,分段计发不同等级的政府津贴。3.办理退休手续或者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不再享受技师津贴;4.紧缺职业(工种)目录调整后,调整出目录的职业(工种)的技师津贴停止发放;5.此前按原办法享受过津贴的人员,按新办法发放的期限重新计算;6.由企业通知申领人员开通其本人的金华市社会保障·市民卡金融账户;7.纸质资料受理地址:金华市行政服务中心3楼人力社保服务区人才专窗;纸质资料审核无误后,将电子版《津贴申请人员名册》发送至邮箱:zl7909@dingtalk.com

 

附件:1.金华市区技师(高级技师)政府津贴申请人员名册

          2.金华市区技师(高级技师)政府津贴申请表

 

 

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3月3日

 附件(1.申请人员名册、2.申请表).xlsx

 

 

网址链接:

1.《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金华市高技能人才“金领511”培育计划实施意见细则(试行)>的通知》:http://rsj.jinhua.gov.cn/art/2018/11/27/art_1229164922_1122513.html

2.《金华市区2020年紧缺职业(工种)目录》: http://rsj.jinhua.gov.cn/art/2020/3/24/art_1229164938_16626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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